各有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邮政管理局:
根据《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<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遴选和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国邮发〔2018〕59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现就联系做好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(以下简称基地)总结、计划报送及开展评估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需报送的材料
1. 30家基地均需报送2021年度工作计划,填报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基本情况信息表,前两批18家基地另需报送2020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总结。
2.根据《办法》“以每三年为一周期对基地工作进行全面考核”的要求,请第二批12家基地报送自评报告。
二、报送材料的主要内容
围绕《办法》有关要求,形成总结、计划和自评报告,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1.邮政快递类专业建设情况。包括邮政快递专业设置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、专业教师队伍建设、专业课程和教材开发、以及参与教育部1+X快递运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等情况。
2.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情况。包括校企合作联合培养人才情况、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情况、毕业生行业就业情况等。
3.支撑行业发展情况。包括开展行业教育培训、国际交流与合作情况,承担行业政策研究、科技研发以及成果转化推广情况,承办或参加行业技能竞赛、创新创业大赛、专业学科竞赛等活动情况。
4.其他相关工作。
三、报送时间和要求
请相关省局联系基地做好总结、计划和自评工作,收齐材料并审核后,于1月29日前报送纸质版,同时通过即时通发送扫描件和word版。
四、联系方式
1.相关事宜可咨询国家邮政局人事司。联系人:王晓芳(010-88323129)。
2.委托职鉴中心具体受理材料。联系人:李苹(010-69943471)。
附件:1.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名单
国家邮政局人事司
2021年1月7日